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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8 13:50:56点击次数:

为了鼓励和支持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培育科研团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

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有明确研究方向、研究能力较强。

选题:自拟题目

项目成果要求:研究报告+公开发表C刊以上论文一篇,研究期限1-2年。

2.一般项目

申请人应为入院以来未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教师。

选题:自拟题目,鼓励以2020年至今所申报的省部级以上且未立项的项目(不含立项结果未公布项目)申报本次校级项目。

项目成果要求: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研究期限1-2年。

3.新教工专项

申请人应为2020年以来正式入职的教师,且入职以来校级项目未立项或其他纵向项目未立项。

选题:自拟题目

项目成果要求: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研究期限1-2年。

4.青年项目

申请人年龄35岁以下(截止2021年10月15日),主要资助青年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目的是为陕西省教育厅科研专项项目做好培育和遴选推荐。

选题:自拟题目

项目成果要求: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其中一篇为核心论文,必须有一篇论文第一作者为主持人),研究期限为2021年7月-2023年6月。

说明:按照省教育厅申报限额择优推荐。通过校内评审立项但未被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按照校内一般项目的成果要求进行管理。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院的专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凡承担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纵向项目逾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最多再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项目申请人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时,须征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

4.项目立项后,项目研究人员原则上不予调整。

5.按照学院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项目或申报后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项目;不得通过更换主持人、微调题目(但申报书实质内容类似)等变通方式规避此条要求;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应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所在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10:00。《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式1份报送至学院科技服务中心(行政楼50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菲菲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邮箱:598367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