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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度校级潜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增强科研实力,提高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立项成功率,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现决定启动2024年度校级潜力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校级潜力培育项目旨在已有一定基础的科研项目中遴选一批具备实力冲击更高级别项目的研究课题予以资助。项目需紧扣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的热点与关键问题,通过培育预期能够获得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及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产出。

二、培育周期

每个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培育周期为2年。

三、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重点培育项目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2022-2023年申请过国家级项目;

(2)申请人在2022-2023完成省部级项目结题;

(3)申请人在2022-2023年发表过SCI或SSCI(二区及以上)论文。

以上3项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报。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陕西社会发展需求,助力科技高质量发展,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

2.结题要求

(1)次年申报本培育项目研究方向的国家级项目;

(2)研究报告+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C刊及以上、不含C扩)一篇。

(二)一般培育项目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2022-2023年按期完成市厅级项目结题。

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陕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助力科技高质量发展,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

2.结题要求

(1)本年度申报培育项目研究方向的省部级项目;

(2)研究报告+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一篇(核心)。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标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潜力培育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2.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将予以终止:①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②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2年未结题;③负责人离校或不能履行职责;④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或违纪违规行为;

被终止的项目同时中止项目经费的使用。

3.按照学院科研管理规范性及学术诚信有关要求,已立项在研或申报后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项目;所有前期成果和研究基础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应签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人文社科类项目还需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上述材料纸质版与申报书一并提交。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潜力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潜力培育项目申报书》须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由所在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上午十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级潜力培育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式1份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50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197126046@qq.com)。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科技处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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